旅游武汉 你知道多少
习惯了喧嚣的城市,习惯了奔波忙碌,习惯了行色匆匆。或许我们需要将脚步暂时停下,重拾渐渐遥远的宁静,在武汉这个美丽的城市细细游览,你会发现一个与你每天所见的不一样的城市……
武汉简介及旅游业对其的重要意义
武汉,简称“汉”,俗称“江城”,位于中国腹地中心、长江与汉水交汇处,全国特大城市和重要的交通枢纽。是湖北省省会,华中地区和长江中游的经济、科技、教育和文化中心。长江、汉水纵横交汇通过市区,形成了武昌、汉口、汉阳三镇鼎立的格局。
武汉市下辖江岸、江汉、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蔡甸、江夏、黄陂、新洲、东西湖、汉南13个区。区下辖108个街道办事处、21个镇、15个乡。全市土地面积8467.11平方千米,其中,市区建成区面积214.22平方千米。
武汉历史悠久,早在距今 8000年~6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早、中期,先民们就在这水网之域繁衍生息,用石制器具拓现远古文明。位于黄陂区盘龙湖畔的盘龙城,筑于商代,距今约有3500年的历史。明代中叶,由汉阳龟山之南入江的汉水主道改由山北入江,奠定了武汉三镇的地理基础。1858年《天津条约》签订后,汉口被辟为对外通商口岸。1861年3月,汉口正式对外开埠。湖广总督官文上奏清政府于1862年元月1日设立江汉关,并于次年正式征收关税。光绪十五年(1889年),张之洞出任湖广总督后,在汉施行洋务“新政”,兴办工厂、学校,编练新军,民族工业乘势得到发展,为武汉近代工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911年10月10日,资产阶级领导的辛亥革命在武汉爆发,建立了湖北军政府,推翻了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1926年12月,国民政府迁都武汉。1927年元月,汉口、武昌合并为武汉市, 1949年5月16日,武汉解放,武汉市正式建置。三镇合并建制为中央直辖市。1954年6月改为湖北省辖的省会城市,1984年5月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为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计划单列市。 1986年12月被国务院命名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992年7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对外开放城市。
众所周知,旅游业的迅速掘起,不仅可以为城市带来丰厚的经济效益,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而且还对优化产业经济结构、提高人们生活水平、促进城市建设等产生巨大的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就目前我国旅游业的发展情况来看,旅游市场拓展空间大,在国际、国内旅游需求增长。
旅游经济贡献份额增加。据有关权威机构在经过实证研究后得出的结论:旅游业直接收入每增加1元,饮食、交通等第三产业产值就增加4.3元;旅游业直接收入每增加1美元,利用外资额就相应增加5至9美元;旅游业直接就业者每增加1人,社会间接就业者至少可增加5人。因此,在加快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和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的目标中,作为经济支柱产业的旅游业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旅游业在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地位提升。从"做大、做强、做优、做美"的总要求和重视发展第三产业的背景下,提升城市的集聚、辐射和带动功能,必将强化旅游业成为第三产业的"龙头"地位。
武汉作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三国”、“三峡”旅游线路的中转站。天时、地利、人和使得旅游业成为武汉市未来的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
武汉自然风景概况
武汉市有黄鹤楼、湖北省博物馆、归元禅寺和东湖4大入选首批国家“4A”级景区(点)的景区。暂且不提他的历史价值,单是美丽的风景就足以让你流连往返。烟波浩淼,风光旖旎的武昌东湖风景区是国家的重点名胜风景区。位于东湖风景区内的磨山峰顶建有楚天台、祝融观星像、朱碑亭,山下建有楚城、楚辞轩是不可错过的景观。黄鹤楼为“中国旅游胜地四十佳”之一,与湖南岳阳楼、江西滕王阁并称“江南三大名楼”。号为“楚天第一楼”的晴川阁背依龟山,与黄鹤楼隔江相望,被誉为“千古奇观”。古琴台位于汉阳龟山西边的月湖旁,相传为古代俞伯牙与钟子期结为知音之处,游览此地,将给你不一样的享受。归元禅寺不仅是湖北四大佛教禅院之一及国家重点佛教寺院,风景也甚是奇丽。
另有龟山、月湖风景名胜区(面积约2平方千米)、墨水湖、龙阳湖风景区(面积约13平方千米)、南湖风景区(面积约18平方千米)等一系列风景名胜区环境,构成了山水绿化等自然生态环境与现有的人文资源形成了一个和谐的人文与自然相依存的整体。
武汉历史文化资源概况
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武汉有着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据统计武汉市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256处,其中国家级4处(八七会议址,武汉国民政府旧址--南洋大楼,武昌起义军政府---红楼,盘龙城遗址),省级51处,市级104处,区级87处,分属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物、石窟石刻五个类别。这些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构成了历史资源的主体内容,成为武汉市成为历史文化名城的支柱。
1986年12月武汉市正式被国务院公布为历史文化史城后,在随后制订的《武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将文物保护单位、历史优秀建筑、历史特色街区、风景名胜区都纳入保护之列,使武汉市的历史文化资源增加了新的内容。这些年来,武汉市在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方面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使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建设中发挥了其无法替代的巨大作用。
目前存在的问题
经调查笔者认为,武汉市在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过程中目前尚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保护不善
以历史文化资源中的文物保护为例,许多列入保护单位的文物古迹,除自然损坏、抢 救不及时外,更多地是遭到人为的破坏,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建设性。
例一:市文物管理办公室所在的詹天佑故居,作为省级的文物单位,现已出现墙基下沉、墙壁严重裂痕的现象,情况十分严重。专家认为造成破坏的主要原因是在其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相邻处,建有一幢高层建筑(君安公寓)。
例二:1997年,新洲区一工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一处约有100余座汉墓的汉墓群。但施工单位没有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就擅自用推土机推平,幸有群众举报,文物部门出面力争,才勉强得发掘十几座汉墓,抢救出部分有价值的文物。
例三:黄陂区政府今年在市政府帮助下引进一个项目,由某开发有限公司办一个娱乐城,地点就在离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盘龙城1--1.5公里处,而此处有宋至明代的古墓群,但区政府不让文物考古部门介入。如今娱乐城没建起来中,古墓却被破坏了。
2、开发无序
武汉市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从宏观上看,未形成具有武汉特色的人文景观以来及整体感较强的布局,基本上是单独开发,单位成景,没有充分利用武汉市两江三镇的地理特色以及武汉市悠久的城市发展史的特殊历史内涵。
例一:蛇山上的历史名楼黄鹤楼在开发上呈孤立状,周围没有相应配套的其它人文景观,使其难以发挥优势,与之形成遥相呼应之势。
例二:地处闹市的六渡孙中山先生铜像,不仅自然锈蚀严重,更因周围环境的恶劣使铜像失去了庄严肃穆的氛围。
例三:武汉市郊区的丰富历史文化资源亦因开发上存在严重问题,配套设施不足,未能作整体开发,使各处无法有机联系而导致利用率低。
3、利用不多
武汉市作为拥有3500年悠久历史的历史文化名城,有许多历史文化资源没有充分利用。
例一:历代出土的大批文物,因历史博物馆至今未建成功,许多都堆在库房,破损严重。由于没有适当的展览场所,广大市民、青少年和外地游客难以从中吸取丰富的人文营养,了解武汉悠久的历史以及深厚的人文底蕴。
例二:许多重要文物保护单位,没有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凭借现代化高科技手段,对其所蕴含的丰富历史内涵加以展示,使其教育意义降低。
对现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1、城市定位不明确
对城市的定位,关系到市政府在城市发展与建设中的侧重点。长期以来,武汉市一直以“九省通衢”,交通便利,工业发达来确定城市发展的位置。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使武汉的老工业基地形象难以维持。就全国而言,武汉工业发达的特色已逐渐丧失。就交通便利而言,“九省通衢”严格说来是一个历史概念,但这一概念已逐渐失去了其往日的重要意义,已不能成为经济发展的唯一条件和区位优势的体现。
实事求是地说,武汉长期定位为老工业城市、“九省通衢”,是使武汉现在成为一座交通发达不算突出,现代工业不太发达,商业贸易不太繁荣,旅游景点不少而又不具备特色的城市的一个重要原因。
笔者认为,既然国家已确定武汉为历史文化史城,市政府又决心把武汉建成山水园林城市,那么就应该将此作为武汉市城市定位的重要参考依据。
2、部分领导重视不够
由于城市定位不明确,没有充分认识历史文化名城和山水园林城市对城市形象塑造与城市经济发展所起到的巨大作用,特别是对历史文化名城所包含的丰富内涵,对武汉市的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所赋予的广阔空间认识不深刻。因此,各级政府的部分领导对这一问题关心不够、思考不够、工作落实不够,甚至有些领导还是对历史文化资源造成建设性破坏的支持者。
3、经费缺乏,队伍不足
由于经费的严重缺乏,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都十分艰难。从保护来看,1998年起草武汉市文物保护实施办法时,曾提出过从城市维护费提取1%作为文物保护管理经费,但未能在市人大通过。
从1992年起,市政府每年由计委支付100万元作为文物保护管理费,城建委等也不定期提供一部分经费,但对于全市的文物保护管理来说仍是严重不足。到1999年11月份,今年的文物保护管理费仅到位80万元,尚有20万元未能到位。各区在这方面的投入则更是少得可怜,有的甚至没有投入。
由于武汉市需要保护的历史文化资源多,涉及面又广,仅历史文物保护一项工作就十分繁杂,而市文物办、市博物馆及考古队等人手相对有限,各区乡镇在这方面具有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几乎没有,因此无法对这一工作实施有效管理。
关于开发经费,从目前来看,武汉市的投入较为有限。这与武汉经济的发展有很大关系。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投入不够与领导的观念问题亦有关联,主要认为在这方面的投入不能立竿见影,难以立即创造效益。
4、舆论宣传不够,市民“名城意识”淡薄
据调查,许多大中小学的教师长期在汉工作,都不知道武汉市被国务院命名为历史文化城已有19年之久,在外地工作学习的武汉人大多亦如此。由此可见,广大市民的“名城意识”相当淡薄。
5、保护历史文化资源的法制观念淡薄
据了解,武汉市许多历史文化资源在经济建设过程遭到人为的破坏,即所谓建设性破坏,这类事件的发生很大程度上与行为人、领导干部的文物保护观念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相关。特别是有的明知我国有文物保护法,各省市均有文物保护实施办法,却不依法办事,目光短浅,权大于法,使许多历史文化资源遭到严重破坏。
6、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以经济建设挤压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
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城市,在经济建设中,武汉市有时并没有用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去加以指导而只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以经济建设为借口,不考虑历史文化资源在物质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使两者成为对立的矛盾而无法协调,从而造成历史文化资源的大量损耗。
7、历史文化资源的管理机构不合理
历史文化资源作为人类的财富,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十分重要。但管理所涉及的政府职能部门较多,如市文物办、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园林局、城建委等及各区、乡、镇政府等,不易协调;而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又是一个虚设机构,虽然其办公室设在文物办,但权力有限,经费有限,因而作用也就十分有限。
合理保护、开发和利用武汉历史文化资源的建议
1、正确认识处理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利用的关系。
历史文化资源包括非再生资源和可再生资源两大部分。非再生资源主要指古代文化遗存(如出土文物、石窟、石刻、墓葬冢)与近现代革命遗址文物,此类资源破坏一处少一处。可再生资源是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新产生的具有历史价值、人文内涵以及纪念性的建筑物、山水园林等,这一类资源将不断产生,并随着人类对其价值认识的深化而进一步充实其内容。
在对待历史文化资源的态度上,必须尽快树立“保护第一”的观念,特别是非再生历史文化资源。没有保护就谈不上开发,更谈不上利用。应把历保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强历史文化资源的法律保护,依法对破坏者进行严肃处理,使全市干部和广大市民从思想上重视这一问题。
在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上,必须做到科学、慎重、有序。这意味着开发后要特别注意防止建设性破坏,不要以经济建设挤压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每一个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项目,都必须经专家审核论证,以保持历史文化资源的原有风貌与特定内涵,绝不能以权代法。要加强开发性保护,对历史文化资源的任何破坏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对已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其主要领导人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任何一处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都必须与武汉市的整体发展构思与开发设想相符,即“点”的开发要与“面”相符,局部的开发要与全局的相符,要有远见,要考虑未来全市的发展。虽然难度很大,但历史资源的开发是一项造福子孙的大事,不能轻率,否则便会造成极坏的影响。
在利用问题上,不能急功近利。对历史文化资源的利用必须建立在有效保护、有序开发的基础上。武汉市历史文化资源的利用率相当低,其关键在保护与开发上,开发又是最主要的原因,只有解决好保护与开发的问题,才能提高利用率。
2、加强“名城”的舆论宣传,树立“名城”形象及热爱武汉的观念。
名城意识淡薄,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宣传力度不够。建议市政府下大力气,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多轮次、全方位地加强宣传。比如可组织电视台的“政协论坛”节目,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对这一问题进行讨论;在电台、报刊设专题新闻和专栏,请广大市民参与“热爱名城、美我故乡”之类的大讨论,使全市人民都来关心这一问题。另外,要立足武汉,面向全国和全世界进行广泛的多渠道宣传,如出版精美的图片集、小册子(中外文),每一个出访国外的经贸团体与学术会议其他有关人士,都应随时在访问国适时地宣传武汉,只有通过大力的宣传,才能使更多的人了解武汉,关心武汉,爱护武汉。
3、通过立法形式确定保护经费,多渠道筹集开发资金。
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经费是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据《文物法》规定,其经费主要由财政解决,因此,市政府仍是这一经费的主要提供者,基本经费必须要依法确保。
1994年1月12日,当时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作出每年安排200万元文物维修费的决定(当年实到位100万),无疑是十分正确的。而现在,10多年过去了,武汉市的经济又有了一些发展,实力增强了,如能按1994年标准实施或适当增加亦是可行的。
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广开渠道,吸纳社会、企业和涉外资金来共同开发武汉的历史文化资源。可以把历史文化资源作为旅游来统筹开发,列入到武汉市总体开发计划中,本着谁开发,谁受益,谁对其发展负责的原则,使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形成产业化(旅游产业、文化产业),导致开发后的历史文化资源在合理利用的基础上呈良性循环,以资源利用的收入来保护资源和进一步开发资源。
4、加强历史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和整体设计,避免开发利用的随意性。
武汉市地理特征是二江三镇,汉口、武昌、汉阳各据一方,各具特色,龟蛇两山隔江相望,气势恢宏,市郊地域辽阔,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大。历史文化特征是年代久远,工商业发达,交通便利,历史遗存丰富,人文底蕴深厚。
因此,武汉市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充分依据其地理特征,结合其人文历史内涵。在开发布局上,汉口应以城市发展为主线,以盘龙城为武汉市发展的源头,凭借3500年悠久历史的深厚人文底蕴,以近现代工商业城市的建筑为主要特色,作全面整体的开发。这些地方的开发利用应单独计划,尽量保持原貌.
从地域上看,以京汉大道为分界线,京汉大道以南的中山大道,沿江大道的开发以近现代工商业城市建筑历史特色街区为核心,属保护开发区。京汉大道以北的解放大道、建设大道、发展大道等则应以当代建筑群落为特色,属发展开发区。
在保护开发区,特别是中山大道与沿江大道一带及附近街区不应再兴建大型现代化高层建筑,否则会损害这一特色地带的开发价值,而将这类现代建筑主要建在发展开发区,使汉口呈现从古到今城市发展历史的特色景区,并辅之以近现代革命遗址、公园、广场等人文景观,还可适量发展江滩景点。
武昌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东湖风景区为基础,在现有楚城等人文景点的支撑上,建设一个具有鲜明特色的楚文化展示区,将山水园林与楚文化有机结合起来 ,形成别具一格的人文旅游区。这一特色区域的开发,将会使游客有在湖光山色的游览之中感受到中国古代文化的巨大的魅力。另外,以红楼为中心,配合周围的历史遗存,建设辛亥革命景观展示区。
汉阳的开发应以山水园林为特色,着力开发汉水、长江交汇处的南岸咀。南岸咀北依龟山,临江靠水,视野开阔,江对岸有一代名楼黄鹤楼,龟蛇两山遥遥相对,武汉长江大桥似一彩虹飞架南北,河对岸有历年来人类抗击洪水,特别是1998年抗洪斗争的焦点,现已得到有效治理的龙王庙,这一极富特色的自然景观已积淀了丰富的历史内涵,
同时还可以为汉水树碑立传,介绍汉水的悠久历史与人文内涵,对这一地理的历史氛围作进一步的充实,把南岸咀与武昌的黄鹤楼景点、汉口的龙王庙景点整合,作全面开发,形成一个连接武汉三镇,反映武汉特色的、自然与人文并重的大型旅游景区,使这一景区成为武汉市区的人文旅游中心,成为武汉市新形象塑造的支柱。同时,注重与之相连的相关景点的开发与利用。以归元寺为核心,发展汉阳的宗教文化旅游。
而郊区在开发上应具有各自的特色,在与市区的人文旅游的基础上,重点发展生态旅游,使人文旅游与生态旅游有机配合共同构建21世纪武汉人文与生态旅游城市的形象。
5、正确定位武汉,理顺历史文化资源的管理机构及体制。
武汉的定位也是必须思考的一个重大问题。笔者认为,以武汉的未来为着眼点,应以历史文化名城和山水园林城市作为武汉城市定位的基点,在现代工业基础上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和信息产业等支柱产业,以人文旅游和生态旅游的不断产业化为导向,构建起新的大武汉城市发展格局。
基于这样的定位,市政府应采取措施,加强对历史文化资源的有效管理,在管理体制上进行改革。加强名城委员会的权力,使之成为政府职能机构,全面负责有关历史文化资源的合理保护、开发和利用的相关事宜,特别是武汉市历史文化资源的总体保护、开发和利用的规划工作。
同时可以成立武汉市历史资源开发总公司,以企业化市场化方式,对武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有序开发和利用,使武汉市的人文旅游和生态旅游逐渐产业化,并努力使旅游成为城市支柱产业之一。
另外市政府应重视对历史资源的科学研究,由专家学者制订科研课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其研究内容可包含城市史,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的途径,人文旅游与生态旅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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