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学字〔2008〕21号
关于组织学生参加湖北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节
暨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2007]1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举办全国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有关事项的通知》(教体艺厅[2008]1号)、《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北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节暨参加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鄂教体艺[2008]3号)要求,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学生参加湖北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节暨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导向,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展现我校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展示珞珈文化特色。
二、活动主题
活动以“我和我的祖国”为主题。
各项活动的内容应围绕主题,热情歌颂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反映当代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表现大学生高雅健康的审美追求,要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性、校园特色和学生特色。
三、组织机构
为在湖北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节暨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该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刘经南
副组长:王传中
成 员:万红慧 钱建国 胡勇华 朱 伟 吴爱军
吴 平 丁 辉 沈壮海 张 澍 赵世举
彭万荣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万红慧
副组长:余向红 邓小梅 张 澍
成 员:侯开文 陈东明 李 琦 王怀民 吴 艳
陈 兰 陈春荣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文化艺术办公室;联系人:谢颖,电话:68772387。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情况详见附件。
四、活动内容
湖北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节暨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艺术作品和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三类及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展。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工艺设计、雕塑(陶艺)、DV作品;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书法(篆刻)、绘画、摄影作品。具体要求和安排如下:
(一)艺术表演类
1.参与对象
艺术表演类的参与对象为武汉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分别参加甲组(非艺术专业学生组)和乙组(艺术专业学生组,包括艺术院校、师范院校艺术专业、普通高校艺术专业学生)的相关项目。
2.具体要求
(1)声乐节目
大合唱:含指挥、伴奏不超过42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小合唱(或表演唱):含伴奏不超过15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重唱:含伴奏不超过5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独唱:可有伴奏1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2)器乐节目(包括管弦乐、管乐、弦乐、民乐等)
合奏:含指挥不超过65人,时间不超过8分钟;小合奏:含指挥不超过11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重奏:不超过4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独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不超过36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三人舞、双人舞、独舞: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戏剧节目
短剧、歌舞剧、小品等均不超过8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节目报送方式
报送文艺节目要以选送集体节目为主。甲组上报节目中必须有一个大合唱节目(曲目内容自选)。艺术表演节目用DVD光盘上报,声乐、器乐、舞蹈、戏剧等不同项目的节目须按项目分别制作光盘。在光盘的外包装上需注明演出单位、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光盘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和学校的名称。
3.节目选拔及报送方案
(1)艺术表演类甲组
合唱节目的选拔:通过对金秋艺术节合唱板块获奖院系的进一步考察,选拔一支代表队参赛,或者在全校范围内选拔在合唱方面有一定造诣的同学组成一支代表队参赛。
其它声乐节目的选拔:以大学生艺术团声乐团为主体,结合参加武汉大学第二届“珞珈盛夏艺术竞技场”之“校园十佳歌手大赛”及其它校园歌手大赛的优秀选手,确定声乐节目形式、内容及参演人员。
器乐节目的选拔:以大学生艺术团交响乐团和民乐团为主体,结合参加武汉大学第二届“珞珈盛夏艺术竞技场”之“大学生器乐比赛”的优秀节目和选手,确定器乐节目的形式、内容及参演人员。
舞蹈节目的选拔:以大学生艺术团舞蹈团为主体,确定舞蹈节目的形式、内容及参演人员。
戏剧节目的选拔: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戏剧节目的选拔工作。全校各院系和校级剧社报送一个符合参赛要求的节目,校团委根据院系和剧社实际情况,组织专业老师对部分优秀节目进行评审,选拔优秀剧目参加比赛。
(2)艺术表演类乙组
由艺术学系组织开展,主要负责艺术表演类乙组两项节目的选送。
4.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08年5月):节目选拔阶段
甲组:由校团委组织,面向全校开展武汉大学第二届“珞珈盛夏艺术竞技场”系列活动,结合节目选拔方案,选拔和确定我校参加湖北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节暨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的节目形式、内容和参演人员;
乙组:由艺术学系组织选拔。
第二阶段(2008年6月):节目排练阶段
根据所确定的节目形式和内容,组织参演人员进行节目的排练,并于6月下旬由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审核、确定参赛节目名单。
第三阶段(2008年7月上旬):聘请专业老师对参赛节目进行专业指导,由校团委统一安排对节目进行录制,并报送至活动组委会相关单位。
(二)艺术作品类
1.参与对象
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武汉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参加甲组(非艺术专业学生组)的相关项目。
2.相关要求
绘画作品: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寸宣纸。
摄影作品:独照、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均可,尺寸均为14寸。
工艺设计作品: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尺寸不超过对开,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雕刻、陶艺作品:空间大小不超过0.5平方米。
DV作品:播放时间不超过12分钟。
艺术作品不要装裱。艺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横×竖×深)、创作时间;请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面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3.作品选拔及报送方案
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学校相关文化艺术类社团进行作品的选拔。报送作品可为在学校相关比赛中的获奖作品,也可为为本次比赛专门创作的作品。
4.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08年5月——6月):作品征集阶段。
第二阶段(2008年7月上旬):聘请专家对上交作品进行选
拔并报送至活动组委会相关单位。
(三)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
1.活动对象
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参加对象为:在岗教师,有关教学和科研部门的教学科研人员,相关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
2.相关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举办全国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有关事项的通知》(教体艺厅[2008]1号)。
3.论文选拔及报送方案
由社会科学部负责发布信息、收集和报送论文。
4.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08年5月至2008年6月):面向全校,论文征集。
第二阶段(2008年6月下旬至2008年7月上旬):校内论文评选,优秀论文将由有关专家进一步指导;选送论文成型,报送活动组委会相关单位。
(四)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展
1.活动对象
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展参加对象为:现任校级党政领导干部。
2.相关要求
书法、篆刻作品的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摄影作品包括独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须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寸。凡经过暗房特技处理、电脑制作、改变原像面貌的作品,请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的名称以及创作者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请在作品背面注明,创作说明可附另纸。每人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幅(组)。作品不要装裱(糊)和卷寄。
3.作品报送方案
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收集报送工作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
4.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08年5月至2008年6月):作品征集。
第二阶段(2008年7月上旬):作品收集并挑选优秀作品报送至活动组委会相关单位。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有关职责,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2.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调动广大师生的参与热情,合理安排活动进程,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特此通知
武 汉 大 学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