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大学2008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校级重点团队经费领取的通知
请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负责暑期实践的老师于7月2日(周三)——7月4日(周五)到校团委综合办公室张焰老师处领取校级重点队实践所拨经费。
共青团武汉大学委员会
200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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